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宣教 - 警钟长鸣

警钟长鸣

每周一案 | 厦门市集美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张国雄公车私用问题

 

一、典型案例

2016年2月至5月的周末和清明假期期间,厦门市集美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张国雄三次安排驾驶员驾驶公车接送其个人办理私事。2018年9月,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党纪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摘编自:鹭岛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