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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常委会要求,对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全校各级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北京市十五条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

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礼品、烟花爆竹、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学校办公室以及学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纪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141223